報稅旺季到 掌握六大要點權益不「稅」着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報稅季,今年報稅最大變革夫妻各項所得分開計稅申報,針對已購買保險民衆壽險業者提出六項注意事項,提供民衆報稅時參考:

1.當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採「列舉扣除額」者纔可適用:申報綜所稅時可採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兩種:若想將保費支出列爲扣除額,須採「列舉扣除額」者才適用,建議民衆可先試算哪種扣除額對自己有利。

2.保險費不限人壽保險旅平險學生平安保險自費團險皆可:只要檢附繳費證明,皆可計入列舉扣除額。

3.每人每年可列舉扣除額以2.4萬元爲上限:保費支出每年有2.4萬元的扣除額,未達列舉扣除額者以實際支出額覈實認列。另外,全民健保保費及補充保費則可全數扣除,不受2.4萬元保險列舉扣除額上限限制。

4.保費繳納證明中,「要保人」及「保險人」必須在同一申報戶內:即使是直系血親,若子女已成年並自行報稅,以子女爲保險人、父母爲要保人的保單無法列舉扣除。

5.限「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爲被保險人的保險:若非受扶養直系親屬,納稅義務人就算幫其他親屬買保險,如手足、叔姪輩等,皆無法認列列舉扣除額。

6.利用報稅時整理保單時,一併做好保單健檢:中壽行銷企劃部副總蘇錦隆表示,民衆在準備及整理保單的同時,也可替自己做個「年中保單健檢」,保險保障應隨人生階段不同而調整

除了上述要點外,民衆申報綜所稅時也要注意,今年投保的保單,保費要到明年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