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中國人壽保險贛榆支公司因管理不到位等問題被警告並罰款15萬
2024年1月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連雲港監管分局發佈了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連金罰決字〔2023〕11號,中國人壽保險贛榆支公司(簡稱:中國人壽)因代理人行爲管理不到位,發生代理人涉刑案件;對客戶續期服務管理工作不到位;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等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受到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六十一條,《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九條,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連雲港監管分局對中國人壽保險贛榆支公司作出警告並處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爲2023年12月22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連雲港監管分局還發布了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連金罰決字〔2023〕12號,徐政亭(時任中國人壽(601628)保險贛榆支公司經理)(簡稱:中國人壽),其對中國人壽保險贛榆支公司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負有責任。
除此以外,1月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監管局發佈了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冀金罰決字〔2023〕12號,王雪亮(時任中國人壽保險古冶支公司銀行保險部經理),其非法吸收客戶到期續存或新增客戶的存款用於投資和出借等方式獲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十三)項、第一百七十七條。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監管局對王雪亮給予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的處罰。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爲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