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愛爾蘭政府爲何就強制疫苗開啓諮詢?

北愛爾蘭的衛生部(DoH)正在就可能出臺的新法律展開諮詢,以應對諸如新冠疫情之類的又一場公共衛生緊急狀況。

社交媒體上有不少人擔憂,議會打算把強制接種疫苗和強制隔離納入任何新立法當中。

已經成立了一個活動團體來抵制這些提議,議員們收到了海量的信件和電子郵件。

該部門的一位發言人稱,公開諮詢的目的在於激發公衆辯論。

民主統一黨議員黛安·多茲(Diane Dodds)表示,這些提議“屬於一種嚴重的越權行爲,必須予以拒絕”,並且呼籲取消此次諮詢。

英國廣播公司新聞北愛爾蘭一直在研究這份79頁的諮詢材料

衛生部表示,1967 年公共衛生法已經過時、範圍太窄,需要現代化。

在首席醫療官邁克爾·麥克布萊德爵士(Sir Michael McBride)的監督下,部門官員對該項立法予以了審查,此次諮詢是基於該審查的建議。

諮詢結束之後,衛生部會準備一份法案草案,隨後在斯托蒙特展開辯論。

隨後,議員們將對該立法展開辯論,並且有機會提出修正案。

這是此次諮詢中最具爭議的部分,其程度遠超以往任何立法。

第 143 條規定:“法規可以施加特殊限制或要求,比如要求某人接種疫苗或接受其他預防性治療。”

在公衆強烈抗議之後,衛生部長邁克·內斯比特(Mike Nesbitt)稱,他反對強制疫苗,不過表示“考慮所有選擇是很重要的”。

他說:“即使在有限且嚴格規定的情況下,我也不贊成強制接種疫苗。”

他補充說:“不過,在公衆諮詢中就所有潛在選擇進行公開對話是正確的。”

在新冠疫情期間,威斯敏斯特政府曾一度強制要求一線 NHS 工作人員和養老院工作人員接種疫苗,但北愛爾蘭沒有效仿。

這部分的一些表述較爲模糊,這致使人們猜測擬議的法案會賦予公共衛生機構(PHA)官員進入您家並扣押您財物的權力。

但其中一些並非新事物。

《1967 年公共衛生法》 已經授權官員爲了“確定是否存在或曾經存在”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爲而進入“任何場所”。

然而,此次諮詢確實提議增強這些權力,包括申請搜查令、使用合理武力以及拍攝照片和獲取證據。

儘管它確實進一步指出(第 57C 條),這些權力不會延伸至私人住宅,如果公共衛生法因該目的想要進入您的家,則需要法院命令。

預計在任何議會辯論中都會聽到議員們就此事向部長施壓。

您可能對新冠法規中的一些建議比較熟悉,但它們目前在北愛爾蘭的其他任何法律中都不存在。

公共衛生法將有權“向任何個人或團體發出通知,要求他們爲防止感染傳播而做或不做任何事情”。

關於可能包括何種類型的團體在這當中沒有更多細節,但可能涵蓋諸如教堂集會或抗議活動。

此次諮詢還提出,PHA 應能夠針對其要求提供補償或相關費用。

倘若此權力無法生效,PHA 還能夠向法庭提起訴訟。

“依據諮詢文件的第 145 節,該部門提議制定規定,賦予 PHA 要求兒童遠離學校的權力,”

所以,如果兒童患有傳染病,PHA 能夠下令讓他們不去上學。

另外還有一條規定,如果 PHA 認爲感染者曾在學校裡,PHA 就有權要求校長提供學生的姓名、地址和聯繫電話號碼。

校長若不提供相關信息,可能會被罰款 200 英鎊。

BBC 新聞北愛爾蘭的教育記者羅比·梅雷迪思(Robbie Meredith)稱,在新冠疫情期間,學校校長被期望協助 PHA 開展接觸者追蹤工作,並讓患有傳染病的兒童遠離學校,然而罰款這一威脅似乎是一項新舉措。

如果您被感染,進行隔離和檢疫這種想法並不新奇,但是批評者將第 138 節描述爲“檢疫期間的強制拘留”。

此次諮詢指出,如果治安法院下令某人進行隔離,而他們離開隔離區,那麼警察可以將其拘留並送回他們應該被隔離的地方。

衛生部稱,“現有立法已經允許向治安法院申請命令,要求將患有傳染病的人送往醫院或在那裡拘留。”

在給 BBC 新聞北愛爾蘭的一則聲明裡,該部門發言人表示:“北愛爾蘭需要更替已超過 55 年的過時公共衛生立法。

“我們需要涵蓋源自生物、化學和放射性源頭的感染與污染的立法,從而與英國其他地區看齊。

“任何由諮詢產生的立法草案都將歷經北愛爾蘭議會的常規審查程序,包含衛生委員會的詳盡審查、議會辯論,最後由全體議會進行投票。

“公衆諮詢應該激發公衆辯論。”

衛生部還稱,將有“保護個人權利的重要保障舉措”。

諮詢開放到 10 月 14 日。

該部門還發布了一份情況介紹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