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車借錢哥」性騷落單女!拿錢還想熊抱 法官怒拒交保

「北車借錢哥」詹姓男子請求交保稱已反省,家中有長輩需照顧,但法官認爲他屢犯不改,爲確保後續訴訟進行與將來執行刑罰,判不準交保。(資料照)

「北車借錢哥」詹姓男子2010年起在臺北、新北、臺中各車站,向路人謊稱生活困難,要借錢回南部得以詐財,甚至會對落單女子熊抱性騷擾,有女子遭騙走5萬元,詹男遭判刑1年羈押至今,他請求交保稱已反省,家中有長輩需照顧,但法官認爲他屢犯不改,爲確保後續訴訟進行與將來執行刑罰,判不準交保。

現年32歲詹男自2010年起,在臺北車站自動售票機附近,伺機找路人行騙,佯稱身上現金不夠,要回南部奔喪,日後再匯款歸還,但事後詹並未還錢,以此手法行騙數十次,爲此曾坐牢;沒想到他出獄後仍繼續屢次犯案,還會男扮女裝成「借錢姊」,甚至在車站對落單女子熊抱,企圖性騷,受害女子共3名。

法官審理時認定受害者共8人,詐騙金額從2千至5萬元不等,有女子遭騙5萬又被性騷擾,男子遭依詐欺取財、強制猥褻、性騷擾與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判刑1年,不得易科罰金,另外1年6月徒刑與拘役60天,得易科罰金。

法官認爲聲請人前有多次相同手法詐騙、恐嚇被害人的行爲,前年2月纔剛出監又再犯恐嚇、詐欺,去年1月16日在臺北車站對女子做出強制猥褻行爲,3月間又數次日在臺北、板橋車站,以相同類似手法詐騙、猥褻被害人;法官審酌男子在大衆運輸場所對不特定女子做出詐騙,對社會治安之危害甚鉅,爲確保後續訴訟程序進行與將來執行刑罰,不準男子交保,延長羈押期限到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