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二高中和隧道事故 遊覽車撞小客車2人送醫

今(16)日07時32分許國道3號北向34.8公里處發生事故。(圖/警方提供)

今(16)日07時32分許國道3號北向34.8公里處發生事故。(圖/警方提供)

今(16)日07時32分許國道3號中和隧道北向34.8公里處發生事故,40多歲李男駕駛營業大客車行駛中線車道,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營業小客車肇事。造成營小客1乘客頭部挫傷及1位嬰兒預防性送醫觀察。

警方表示,今(16)日07時32分許接獲通報,國道3號北向34.8公里處有事故,立即派遣所屬巡邏車前往處理,並聯系交控中心通知事故處理小組前往,於事故上游CMS可變字幕提醒用路人注意前方路況及聯繫警察廣播電臺加強宣導。

經調查,現場爲由年約40多歲李男駕駛營業大客車行駛中線車道,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營業小客車肇事。本件事故共造成B車乘客1位頭部挫傷及1位嬰兒預防性送醫觀察(皆無明顯外傷)。本案駕駛人無酒駕之情形,後續依規定調查處理。

國道警察大隊呼籲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見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處罰新臺幣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尤其天候不佳更要「安全距離保持好,養足精神上國道」,遵守速限,避免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