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懷疑涉入13年前文山之狼案 關鍵證據讓他沒事

廖姓男子被懷疑涉入13年前文山之狼案,但因罪證不足,檢方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13年前震驚社會的臺北「文山之狼」郭勳賢已被判刑16年定讞,但警方去年逮獲一名涉嫌性侵的廖姓男子,發現廖的DNA與文山之狼案件現場的菸蒂唾液吻合,不過,因被害人指證只有郭男犯案,臺北地檢署將廖男不起訴,但偵辦他另案涉及的性侵案。

2009年剛出獄的郭勳賢,在臺北市文山區持刀搶劫夜歸落單女子,且強制猥褻、性侵,同8月郭男被逮捕,臺北地檢署依強盜及強制性交等罪起訴後,郭男遭判刑16年確定。

郭男犯案現場附近,警方採集到的菸蒂唾液,經比對發現與去年另涉性侵案的廖男相符,不過,廖男否認涉及文山之狼案,辯稱他當年住在附近,可能自己抽菸隨手亂丟,檢方偵查後,認爲廖男涉文山之狼案部分,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