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擬成立子公司、股權比例多寡爭論不休 議員要求市府出資6成

北捷欲成立遊憩事業子公司,管理小巨蛋、貓纜、兒童新樂園等休閒場館,但持股比例北捷佔6成、市府站4成,遭議員認爲無正當性。記者洪子凱/攝影

北捷欲成立遊憩事業子公司,管理小巨蛋、貓纜、兒童新樂園等休閒場館,但持股比例北捷佔6成、市府站4成。議員認爲子公司恐成爲「二房東」正當性不足,應改成北捷4成、市府6成。北捷表示,依法需持股50%以上纔可與子公司集團化資源共享,議員建議會帶回討論研議。議會交委會召集人徐弘庭裁示,本案送市府研議,建議北捷和市府溝通,待預算表決處理。

臺北捷運公司旗下分別有臺北小巨蛋、貓空纜車、兒童新樂園,三處由市府委託經營,北捷評估若以事業體獨立經營,並精簡決策流程考量,分析應成立子公司。今天專案報告中提到未來經營策略,以及持股比例,北市府爲40%、北捷爲60%。

不過議員遊淑慧今提案,認爲三個場館都是市府委託營運,每年營收更是百億元單位,若讓北捷設子公司營運,子公司就會變成二房東,正當性不足,建議應改由市府出資60%成大股東、北捷40%,並把府內其他遊憩事業納入經營。

北捷表示,依「公司法」規定,若北捷持股超過50%,遊憩事業就等於北捷的從屬公司,可以以集團資源支援子公司,但若低於50%則相對是獨立法人,在行政、資源共享上較不充裕。

遊淑慧不滿表示,不管是北捷還是未來要成立的子公司,都屬於市府投資,北捷卻分起你、我,甚至坐地起價要脅議會,不能因爲持股較低就鬧獨立,不提供子公司資源;議員洪健益也說,不明白北捷堅持子公司需持股60%,且由市府成立子公司經營所有府內遊憩事業也合理,更質疑北捷堅持持股6成是否要圖利。

北捷表示,依「臺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不管投資股權直接或間接超過50%,總經理皆由市府任命並要到議會列席,且持股40%依「公司法」,可以在重大議案行使否決權,總經理黃清信強調,北捷是公營公司,會配合市府沒有坐地起價,目前仍在討論過程,府內也會重新思考可行方案,將以最終共識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