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煤改電”取暖設備更新可獲補貼
本報訊(記者 王可心)北京市農業農村局日前會同市財政局發佈通知,本年度農村地區村莊住戶“煤改電”取暖設備更新將開展,符合條件的村莊住戶自行更新購買符合性能指標參數要求的低環境溫度空氣源熱泵熱水機組,可獲產品銷售價格4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每戶6000元。
2013年以來,北京市持續開展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專項行動。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計3660個村約138萬戶實施“煤改清潔能源”工作,93%的村和96%的農戶實現清潔取暖,其餘村實現優質煤全覆蓋。部分早期更換安裝的清潔取暖設備如今已達使用年限,需要更新。
根據通知,補貼對象爲原享受政府設備補貼的分戶供暖農村地區“煤改電”村莊住戶,且清潔取暖設備運行使用已滿10年。設備使用未達10年、但經各區認定具備報廢標準的,如果在今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完成購置安裝、更新符合一級能效的低環境溫度空氣源熱泵熱水機組,也可申請補貼。
針對農戶更換的機組,還有性能方面的要求。按照規定,機組應具有國家級質檢機構出具的近2年內的檢驗合格報告,報告涵蓋的設備性能指標參數應符合低環境溫度空氣源熱泵熱水機組性能要求。此次補貼政策時限爲今年10月10日(含當日)到12月31日(含當日),要求設備更新安裝日期、發票日期、合同或協議日期等,均需在補貼政策實施期限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