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第5波酒駕累犯出爐 男子3度拒測「累積罰鍰108萬」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晨公告第5波酒駕及拒測累犯。(裁決所提供)

國內3月31日實施酒駕新法,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將公佈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晨公告第5波酒駕及拒測累犯,其中林姓男子因3度拒測,罰鍰高達54萬元,3次拒測的金額直飆108萬,是北市拒測累犯中罰鍰最高者。

據酒駕新法規定,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除了現行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得公佈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

今早裁決所公佈第5波酒駕累犯名單,3人全是男性,其中邱男前次酒駕於2020年6月19日騎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大仁街遭攔停,隔年4月8日騎機車在西園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38;陳男去年8月24日騎機車在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遭攔停,今年4月4日騎機車在承德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45。

除了上述兩男之外,另名林男則是3度拒絕酒測,首次於2019年8月3日在基隆路酒駕拒測,罰鍰18萬,第2次於2020年6月9日在松智路酒駕拒測,罰鍰36萬,第3次於今年4月28日在基隆路酒駕拒測,罰54萬。

交通裁決所課長吳素禎表示,酒駕拒測除吊銷駕照及參加道安講習外,第1次酒駕拒測罰鍰部分處18萬,再犯者依前次罰鍰加18萬,林男3次酒駕拒測累計罰鍰已達108萬,目前第1次罰鍰18萬及第2次罰鍰36萬業已繳納結清。

吳素禎坦言,經瞭解,由於酒測值超過0.25將有公共危險罪的刑責,許多民衆寧可拒測、繳錢了事,也不願現場配合警方吹氣攔檢,但依法罰鍰將持續累加,若林男再因拒測被抓,可以直接開罰72萬,沒有上限,目前已吊銷其駕照並禁考,同時延長考照時間。

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長黃孝勳補充,由於酒駕累犯多半會有酒癮,近年來警方有和北市立聯合醫院鬆德院區合作,配合地檢署轉介個案協助輔導,成效不錯。

不過屢有民衆拒測,市府卻只能靠加重罰則來處理,不免讓人憂心強制力不夠,交通局長陳學臺也說,應設法制止拒測累犯,若有天出事會不得了,要求裁決所思考可行方式,並向中央建議修法。裁決所長蘇福智也允諾,會再思考調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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