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年底拿回劍潭活動中心 樑文傑:可蓋公營住宅
▲北市府宣佈,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約期滿後,將不再與救國團續約。(圖/翻攝自GoogleMap)
臺北市政府將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租給救國團,但因租金不符土地價值,引發外界批評「賤租」;北市府昨天宣佈,年底租約期滿後,將不再與救國團續約。對此,臺北市議員樑文傑表示,總算有個定案,市府有些人原先只想調高租金就好,「租金多少根本不是重點,恢復原狀還回來就對了」,回收後可拿來蓋公營住宅。
北市府昨天搬出雙方契約第15條規定「政府因舉辦公共事業需要或公務需要或實施都市計劃,甲方得隨時終止契約,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賠償或補償」,以及第16條「本契約使用期限屆滿後,除已續約者外,契約關係即行消滅,乙方應於屆滿當日將土地點交返還甲方...前項情形,乙方應將土地回覆原狀交還甲方...」。因此,北市府以「公共利益」終止契約,依法有據,救國團不得提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對此,樑文傑指出,鍥而不捨追了4年,總算有個定案,市府某些人本來只是要調高租金就好,但這和其他BOT案不同,「其他案子是市府自願簽定的,救國團卻是當年靠一紙公文強行撥用的,租金多少根本不是重點,恢復原狀還回來就對了」;樑還說,自己的想法是回收後可拿來蓋公營住宅,但可以再討論。
▼樑文傑認爲,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可以拿來蓋公營住宅。(圖/翻攝自樑文傑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