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車捷運 明起開放寵物鳥搭乘
臺北市公車及捷運將於明天起開放民衆攜帶寵物鳥搭乘,不過寵物鳥應比照一般寵物搭乘規定,裝於寵物籠或小容器內,且不包含雞、鴨等經濟類家禽。
北市公運處表示,2005年10月爲避免禽流感疫情發生及蔓延,一律禁止旅客攜帶鳥禽類動物搭乘大衆運輸工具,但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長期監測未發現有寵物鳥感染禽流感之案例。
公運處宣佈,9月1日起開放旅客得攜帶小型寵物鳥乘車,至於經濟類家禽,如雞、鴨、鵝、火雞、鵪鶉及鴕鳥等,依交通部及本市動保處表示因目前國內仍有禽流感散發案例,爲保障旅客健康,仍禁止攜帶。
公運處強調,另爲避免旅客攜帶寵物乘車影響其他乘客,攜帶寵物鳥搭乘公車或捷運仍應比照一般寵物搭乘規定裝於長55公分、寬45公分、高40公分寵物籠或小容器內,且應包裝完固,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頭尾四肢均不可露出,另每位旅客以攜帶1件爲限,避免造成其他旅客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