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燈處技工索賄2萬2000元 拿嘸賄款還被起訴貪污
臺北地檢署
柯文哲擔任臺北市長期間再爆公務員涉貪!臺北市政府公燈處技工黎國宏,在承辦中正區及萬華區公園委託維護管理服務案時,擅自將契約上「每月」增加垃圾清運量,改爲「每日」計算,致承包廠商溢領24萬多元,另在公園直飲臺清潔維護項目,明知廠商未進行水壓水質檢測,不但未開罰,反而自行幫廠商以不實的水質、餘氯檢測數據登錄混充,向廠商索賄2萬2000元未遂。臺北地檢署30日依僞造文書、貪污等罪起訴黎男。
起訴指出,臺北市政府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自2017年至2020年辦理「106年度青年所所轄中正區及萬華區公園等委託維護管理服務」及後續擴充採購案,任職公燈處青年公園管理所技工的黎男是2018年、2019年青年所續約案監工人員。
黎男明知2019年青年所續約案的第5次契約僅變更契約上「每月」增加垃圾清運量1車次,卻擅自於2019年5月至10月改爲「每日」計算,致多出178車次,讓承包廠商溢領24萬8635元。
黎男另明知自2019年8月起,辦理青年所續約案第6次契約變更,增加直飲臺清潔維護項目,內容包括28座直飲臺設施檯面清潔、水質檢測、餘氯數據登錄,廠商需確實施作後,始可以依估驗計價2萬7000多元,但廠商並未確實施作,且未依登錄檢測數據至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網站,黎男不僅沒有計罰廠商違約金,反而自行幫廠商登錄不實檢測數據。
事後黎男趁公燈處人員查驗後,在停車場向廠商索賄2萬7000元,事後廠商央求降低至2萬2000元,但黎男2019年11月因被調離監工職務而未能收到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