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被控「A毒品養線民」 因這理由10萬元獲交保

北市警被控泄密養線民,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涂姓員警,被指控涉嫌將查獲的毒咖啡包、K他命,當作交換線民協助查緝毒販的代價,檢方聲押後,臺北地院認定,塗男涉犯泄密等罪,但涉貪部分難認嫌疑重大,裁定涂姓員警以10萬元、李姓線民5萬元交保。

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塗男經訊問後,坦承有利用公務電腦幫李姓共犯查詢他人之個人資料,此部分有李的供述、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塗使用公務電腦查詢之紀錄及卷內其他事證,足認其涉犯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北院指出,檢方指塗涉犯貪污罪之侵佔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等罪嫌部分,證人所述內容有前後不一,且與相關卷證資料未盡相符,此部分尚難認犯罪嫌疑重大;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尚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塗有固定職業及住居所,且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尚難認其有逃亡之虞。

北院表示,塗查詢個資目的爲何,尚待調查釐清,此部分尚有勾串證人或滅證之虞,但惟審酌他就此部分罪嫌均已認罪,且相關證物亦已扣案,考量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無羈押之必要,命他以10萬元交保,並不得與本案相關共犯及證人聯繫,李以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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