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損鄰事件 將納入第三方公會鑑定機制
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26日裁示,建管處未來辦理鄰損會勘時,時由陳情人指定第三方專業公會,作爲公正認定機構,若陳情人不服認定結果,可繳交1萬元保證金後再進行第二度鑑定,後續鑑定費用視鑑定結果再決定由誰支付。(丁上程攝)
基泰大直工安意外發生後,臺北市政府與臺北市議員們也積極針對鄰損條例提出修正。26日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中,也針對條例應納入第三方公正單位鑑定議題討論。最終委員會裁示,要求建管處在損鄰事件會勘時,提供第三方公會單位供民衆挑選「誰來認定」。
提案人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李明賢指出,目前的鄰損條例規定若陳情人不接受建商的鑑定報告,必須得自費請其他鑑定單位另行鑑定,也讓民衆因此卻步,相較於建商,陳情人也屬相對弱勢,因此提案修正條例,鑑定費用先由建商支出,若最後確定損鄰事件非建商責任,再由民衆支付相關鑑定費用。
對此建管處長虞積學說明時也坦言,過去規範也讓外界認爲建商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因此市府在條例修正的走向,也將第一階段「認定」是否爲建商造成損鄰事件時,就納入第三方公會、監造人、營造人現勘,讓第三方公會確認複覈後纔會認定結果;若民衆不服認定結果,要進行第二階段的「鑑定」,相關費用也會先由建商支付,若結果仍爲非施工造成,鑑定費纔會由住戶負擔。
不過民進黨議員洪健益和國民黨議員王欣儀都質疑,民衆有損鄰事件陳情時,不如改成第一次認定就讓住戶自行選擇的第三方公會進行,以此消弭民衆對於單位的不信任,並且費用由建商支付;而若民衆不接受「認定」結果,則再進行第二次的「鑑定」流程,費用先由建商支出,並向民衆收取1萬元的保證金。
最後工務委員會召集人、無黨籍市議員陳政忠也做出2點決議:辦理鄰損會勘時,時由陳情人指定第三方專業公會,作爲公正認定機構;由陳情人指定第三方公會認定結果,陳情人不服時,仍依預告內容由陳情人繳交1萬元保證金,並由建方先行墊付鑑定費用辦理鑑定,鑑定結果若非屬施工造成,由陳情人支付鑑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