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幼園案7童認定「不成立」林月琴怒批教育局:叫家長看新聞稿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楊亞璇攝)

針對臺北市幼兒園性侵案,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吳沛憶與勵馨基金會共同召開記者會,林月琴質疑,北市教育局行政調查A案6個孩子成立並裁罰,B案7個孩子卻表示查無證據因此不成立,想問前面6個孩子的案件已認定成立,爲何同樣的受害情形,後面7案卻不成立,且家長至今也未收到調查結果,教育局還說調查情形請家長自己上網查看市府新聞稿?市府要出來交代清楚。

林月琴表示,2022年7月第一案家長確認有報案,所以警政單位24小時內就會轉知社會局家防中心,家防中心後續也有轉知教育局。且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明明早在之前就可以依照2021年國教署函知的《教育部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別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規定,請「該教保服務人員請假,暫時離開校園現場並靜候調查」,但教育局卻無積極處理。

林月琴表示,而且如果教育局當時就有調多日監視器察看,那爲什麼不知道該園有嚴重的監視器死角問題?也沒有要求高度爭議的業者加裝監視器?家長懷疑是因爲當時教育局消極怠惰,或根本縱放業者和被告,纔會讓被告有恃無恐在監視器死角犯案,導致後續受害孩童越來越多。

林月琴說,2023年7月多名孩童受害,事件大爆發且狼師被羈押後,教育局不停向家長表示,2023年3月相關法規通過後,違法事件調查才歸他們管。教育局更表示2022年7月發生第一例案件時,因爲沒有家長到教育局「立案」,明明家長有報案,社會局管轄的家防中心有受理,有轉知教育局,且家防中心內部開擴大會議討論時,教育局也有到場,但教育局卻一直要講說,社會局沒有將相關資料和名單給教育局,所以才無法處理,因此我們想問2022年7月發生第一例案件時,到底是臺北市政府的哪個局處要負責?

林月琴指出,2023年7月案發後,教育局行政調查A案6個孩子成立並裁罰,B案7個孩子卻表示查無證據因此不成立,想問前面6個孩子的案件已認定成立,爲何同樣的受害情形,後面7案卻不成立,且家長至今也未收到調查結果,教育局還說調查情形請家長自己上網查看市府新聞稿?家長們始終不明白不成立的原因爲何?7月案發時,受害者家長表示要幫忙教育局指認和釐清幼兒園監視器時,教育局以人力不足無法陪同查閱監視器、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非正當理由不能泄漏公開等理由推託,而後又表示因幼兒園監視器內有「其他兒童」的影像,恐無法讓家長幫忙指認。

林月琴也說,當時她是臺北市教保人員不當對待認定委員會委員,此案送認定委員會,經過非常大的波折,委員會市府委員佔四人、幼教幼保人員佔九位、兒少福利團體兩位,另外家長團體與律師,當天討論A案6名孩子,她力主要成案,當天看到監視器畫面,其他老師走來走去,毛姓加害人坐着,手伸入棉被,毛姓加害人認爲自己是摸肚子,3月召開記者會,加害人羈押期滿,另外調查委員到底有無去理解,孩子有描述道拿手機,但沒有針對這件事情好好調查,要求檢察官查扣手機,纔會所沒有600支影片,若無這600支影片,恐讓B案7人石沈大海。

吳沛憶指出,在去年2023年8月的會議上,家長要求看幼兒園的監視器,教育局雖然答應家長可以看,卻要求需在涉案幼兒園陪同和同意下才可以看。吳沛憶質疑,相關法規根本沒規定幼兒園要陪同,教育局憑什麼做此要求?何況在去年7月幼兒園的說明會上,園長就不斷幫嫌犯,也就是園長的兒子說情。說嫌犯很認真、很有愛心、都最晚才走,並聲稱是幾名家長和兒童亂說話,並威脅家長,只要對外討論就會提告,讓家長們不敢在第一時間幫助兒童與求救。對於這種顯然有包庇嫌犯和恐嚇家長疑慮的幼兒園業者,教育局卻要受害者家長跟嫌犯媽媽一起看監視器,這是什麼「請鬼拿藥單」的安排?

林月琴痛批,國民黨團昨天記者會還提到要修法,也提出修法方向,說要包含修正教保條例,主管機關可以在調查期間就介入調查,並把教保員停職、以及調查期間可以將可能有問題的狼師列管,這些現行法規《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7條第3項早已明文規定了,到底爲什麼還要提這些修法,是沒看到法已明定?還是假裝沒看到?況且在修法以前,臺北市政府就應該要落實調查期間暫時停聘、停職的問題,而不是出事了再推來推去,而且第17條第3項後段也早就明定,如何保障被調查人的工作權,根本不會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說的,暫時停聘將嚴重侵害工作權的問題。

林月琴指出,本次藉由記者會希望向社會大衆說明真相,未來也將攜手吳沛憶委員並彙集民間團體的意見,把此次事件中的漏洞,如:不當對待認定委員會委員比例不均等、投票制度問題;兒少權法69條媒體無法報導之情形;不肖業者更名借屍還魂等相關狀況,都會納入未來修法方向,避免令人痛心的事件再度重演。

記者會訴求包括,「家長請臺北市政府別再躲」整起事件是否有高層壓案、民代關說,而該進行斷點處理卻未做,種種行政怠惰或惡意掩蓋,臺北市政府必須負起責任,不要再跟家長玩文字遊戲;「認定委員會明定製度」不當對待認定委員會委員比例應立即調整,且過去性別事件只在國小以上纔有性平委員會,呼籲推動「全齡性平」並要有性別專家與會進行認定。

以及「69條修法刻不容緩」,訂定揭弊型報導原則,制定相關例示框架、例外條款,以期能符合公共利益、示警與兼顧潛在受害者知情權。「防堵不肖業者借屍還魂」,教育部網站要與司法判決紀錄、電子地圖街景實況結合,才能真正讓家長第一時間知道惡質幼兒園真面目。

林月琴表示,家長找過媒體,因爲兒少權法69條,沒有擴大讓信義區家長第一時間去掌握,如果當時孩子第一時間家長知道,就不會讓孩子就度,且北市府應該有壓力,不會這麼怠惰,若第一案媒體就這麼大陣仗,很多媒體報導,她認爲市府會有壓力,不會像現在一而再再而三扯謊,講的讓家長非常心痛,過程中沒有盡力協助,到現在還用謊言傷害他們。

媒體問對於此案兒少權法69條保護到孩童還是狼師?林月琴說,之前北市另一個案子,老師後來有流竄的問題,按照現在的法,以培諾米達的案,就是保護到加害人,沒有真正維護到孩子權益,2022年家長找媒體報導,媒體沒有報導,2023年20幾個孩子受害,立法院來努力突破69條,希望未來媒體對於揭弊型的案子,本於公共利益的角度,本於事實,維護孩子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