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雨水下水道 充斥管線排水難

臺北市今年7月下起暴雨,導致信義區多處積、淹水超過15公分。圖/信義區六合里長陳盈如提供

極端天氣造成強降雨頻傳,爲提升臺北市降雨容受力,市府建與維管排水防洪設施,依「臺北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任何設施不得橫越雨水下水道及其附屬設施,但審計部發現,不少雨水下水道被管線穿越,包括臺電、中華電信等單位管線,阻斷水面超過60%,未來大雨恐導致積、淹水,市府允諾追蹤改善。

審計部報告指出,臺電公司21件橫越管線中有7件列管,其中2件阻礙通水斷面達60%以上、2件介於30%至60%、3件30%以下;臺北自來水處9件橫越管線中有3件列管,其中1件阻礙通水斷面達60%以上、1件介於30%至60%、1件30%以下;衛工處9件橫越管線中有2件列管,2件阻礙通水斷面30%以下;中華電信9件橫越管線中有2件列管,1件阻礙通水斷面達60%以上、1件介於30%至60%

報告指出,北市水利處截至去年9月,管線橫越有48件,其中18件尚未改善完成,去年1至11月,臺北市因暴雨而發生積、淹水15公分以上就有41次,要求北市府應要求橫越管線的權屬單位2周內提改善計劃,3個月內改善完成。

面對橫越管線最多,臺電臺北市區營業處副處長陳鈞泰說,有被列管的管線都會與水利處一同會勘,請求改善方式。由於管線必須要在地底下至少30公分,若覆土夠深就能從箱涵上方通過,深度不足就採取共構,或是設在箱涵底部;現階段列管數量會逐年減少,並逐案與水利處討論改善方式。

自來水處則迴應,大型排水箱涵屬重力管線,早期北水處自來水管埋設後,因臺北市地下管線錯綜複雜因素,易遭大型排水箱涵施工包覆。針對自來水管穿越雨水箱涵案件,每季定期開會研商改善方式及進度管控,會透過短管推進等精進工法改善,今年已無「三級列管案件」,二級與一級預計今年底前完成改善。

水利處下管科正工陳宇綸說,列管中的管線,大多都是10幾、20多年前佈設,過去廠商不瞭解法規或沒有道德心,就私下在雨水下水道內佈設各種民生管線,如今要求限期改善的管線都算是「歷史共業」,近幾年積極巡察,若發現違規佈設管線,就會邀各個管線單位會勘,要求限期改善。

陳宇綸表示,水利處每季都會邀各單位討論管線佈設,並要求不能在箱涵、雨水下水道設管線,只要發現違規就會列管,要求限期內改善,最少5萬元起跳,若期限內未改善還可連續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