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佔車位逾30天沒繳費 7月1日起拖吊

針對長期佔用路邊停車格車輛,北市停管處7月1日將對停放超過30日且未繳清停車費,經通知後15日將進行拖吊移置。(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停管處爲解決路邊及路外停車場車輛長期佔用停車位,7月1日起,針對停放超過30日且未繳清停車費車輛將張貼通知,限期移車並繳清停車費,若逾期未處理將拖吊,公告3個月未領回就拍賣;另外,雙北市公車也於7月1日起實施上下車皆須刷卡,試辦初期公運處舉辦抽獎,最大獎是1年定期票。

通知15天后 未移車就處置

停管處清查,堤外或路外平面停車場常有車輛長期佔用車位,且未繳清費用,市府修正「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7月1日起,停放超過30日未繳清停車費,經通知15日後未繳費移車,就會派人拖吊。

針對長期積欠停車費者,停管處過去採取催繳及移送處理,經統計北市約有180輛汽機車久佔停車位,修法後希望透過拖吊移置,減少長久佔用停車位情形。

停管處表示,民衆車輛若被移置,汽車收費900元、機車200元,每日保管費汽車200元、機車50元,民衆領車時須繳清積欠停車費及移置、保管費。

違停婦幼車位 29日起開罰

雙北公車上下車刷卡也於7月1日起實施,公運處將分2階段推動,第1階段7月1日起,每月抽出1年、6個月、1個月定期票等好禮;明年2月1日起未上下車刷卡,無法享有捷運、公車等轉乘優惠。

此外,違規停放孕婦及婦幼停車位6月29日起開罰,停管處提醒符合資格未領取識別證者,應儘速前往公有停車場等105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