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被通報批評,最新迴應:全力推進,加快年報編制

紅星資本局12月9日消息,由於公司未能按時披露2023年年報,交易所對公司及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今日,碧桂園(02007.HK)方面迴應媒體稱,截至目前,公司仍在全力推進2023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工作,以期儘可能加快公司的年報編制及審計工作進展,儘快出具2023年年度報告。

此前12月6日,碧桂園在港交所公告,公司及公司執行董事及主席楊惠妍、執行董事及總裁莫斌及執行董事及財務負責人伍碧君於近期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通知,由於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關債券上市規則等規定按時披露本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上交所分別對公司、楊惠妍、莫斌、伍碧君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監管措施決定。

據此,上交所對(其中包括)公司、楊惠妍、莫斌及伍碧君予以通報批評,並記入誠信檔案。

另外,碧桂園附屬公司碧桂園地產及楊惠妍亦於近期收到上交所及深交所通知,由於碧桂園地產未能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相關債券上市規則等規定,按時提交併披露碧桂園地產2023年年度報告,上交所及深交所分別對碧桂園地產、其董事長楊惠妍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監管措施決定。據此,上交所及深交所對(其中包括)碧桂園地產及楊惠妍予以通報批評,並記入誠信檔案。

碧桂園表示,公司董事會已審閱自律監管措施決定的相關函件。鑑於相關違規乃由於本集團未能及時完成對2023年度業績的審計等客觀原因導致,並非因相關人士怠於履職盡責,因此董事會(楊惠妍、莫斌及伍碧君除外)認爲無理由對楊惠妍、莫斌及伍碧君的誠信及能力存疑,楊惠妍、莫斌及伍碧君繼續擔任執行董事爲合適。集團高度重視上述通報批評事項,將以此爲鑑,嚴格遵循債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編輯 楊程 綜合自證券時報、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