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壓縮低年級...114年起醫師高考第一階段考試 應考資格增列年級限制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專技高考醫師第一階段考試應考資格增列年級限制,藥師考試修正應試科目名稱。圖/考試院提供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醫師類科第一階段考試應考資格,增列6年制醫學系應完成4年級課程,4年制學士後醫學系應完成2年級課程的規定,同時參考其他醫事考試類科名稱體例,修正藥師類科的應試科目名稱,民國114年考試開始適用。

考試院說明,現行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的應考資格,針對在學學生部分,僅規範修畢醫學系基礎學科成績及格,領有學校證明文件者即可報考。

考試院說,爲了避免基礎醫學課程大量往低年級安排,壓縮低年級的通識、人文與博雅教育課程,影響學生學習態度,還有對人文關懷相關課程重要性的認知,因此參酌「全國公私立醫學校院院長會議」決議,醫師第一階段考試應考資格,增列6年制醫學系應完成4年級課程,4年制學士後醫學系應完成2年級課程的規定。

考試院表示,針對藥師考試部分,這次修正參考其他醫事考試類科名稱體例,修訂藥師類科應試科目名稱爲「藥學(一)(包括藥理學與藥物化學)」、「藥學(二)(包括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含中藥學))」、「藥學(三)(包括藥劑學與生物藥劑學)」、「藥學(四)(包括調劑學與臨牀藥學)」、「藥學(五)(包括藥物治療學)」及「藥學(六)(包括藥事行政與法規)」。

考試院說,有關上述各科目考試範圍、內涵及命題大綱等仍維持相同,對應考人權益並無影響,民國114年考試開始適用,以利應考人準備應試。

考試院指出,爲因應藥師考試的精進與改革,考選部參酌臺灣藥學會及相關機關、學校、公會意見,延長部分應試科目考試時間,把試題題數80題的科目考試時間,由60分鐘延長爲90分鐘,自民國113年第2次專技高考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