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爭議 蘇貞昌要求公部門盤點與著作權人合約
日前原住民族廣播電臺要求完全擁有主持人馬世芳個人節目「耳朵借我」的著作權,引發爭議,因此今天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已要求文化部盤點各公部門機關與著作權人的合約,如發現有不合理的地方,再予以改進,統一要求。(本報資料照)
日前原住民族廣播電臺要求完全擁有主持人馬世芳個人節目「耳朵借我」的著作權,引發爭議,因此今天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已要求文化部盤點各公部門機關與著作權人的合約,如發現有不合理的地方,再予以改進,統一要求。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今天質詢蘇貞昌時提到馬世芳事件,並指出我國現在法規算是很完備,包括著作權法、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文化藝術採購辦法等等,當中都明定要保障創作者權益,但是公部門的採購契約常常違反此一精神,要求創作者不得對政府行使著作人格權,或是著作權歸政府所有。
林昶佐表示,著作權分爲著作財產權與人格權,財產權可以在一定期間內讓給政府,但爲何公部門連人格權也要,應該最多就是共享,希望行政院與文化部可以清點各部會與著作權人的藝文采購合約。
對此蘇貞昌回稱,確實著作權關係到著作人本身的財產權與人格權,這也是重視文化的國家應該要做的,他將請文化部盤點整個公部門,不要不尊重的吃掉著作權人的權利,政府機關應該要帶頭做模範,文化部盤點後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再來改進,牽涉各部會部分,將再做出統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