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停審4案 司法難以碰觸敏感帶
前總統陳水扁。(本報資料照片)
因貪污遭判刑定讞的前總統陳水扁一旦獲總統特赦,只是免除其刑之執行,「貪污罪」仍存在,且扁另涉洗錢等4案「因病」停審中,曾經有法官開庭想要調查扁是否真的生病,但卻惹上麻煩,讓扁的停審成爲司法無法碰觸的敏感帶。
布農族族人王光祿因持槍打獵遭判刑3年6月定讞,蔡英文總統特赦免除其刑之執行,後來檢察總長2度爲他提非常上訴,今年3月最高法院改判他無罪確定;扁獲特赦後,想要翻案變成無罪,也須透過這樣的司法救濟程序。
此外,陳水扁在1974年獲法務部覈准發給律師證書,後來法務部以他因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最高法院判刑確定,經法務部律審會審議,符合2020年1月15日修正後的《律師法》,應廢止扁的律師證書,扁獲特赦仍無法擔任律師。
陳水扁被判刑定讞部分,2013年2月,高院裁定執行當年有期徒刑最高的20年,併科罰金2.5億元,罰金可易服勞役確定。而扁2015年1月獲保外就醫至今,系屬臺北地院的隱匿國家機密案及洗錢案,及臺灣高等法院的教唆僞證案、二次金改案共4案停審中,官司全面停擺。
扁是否真的無法就審,2017年高院承審二次金改案的法官曾德水,發出開庭通知想調查,但扁及律師都缺席,且反將法官一軍聲請回避,雖然最後法院裁定曾德水無須迴避審理,但他事後慘遭親扁的法界人士圍剿。
當年監委陳師孟等人更鎖定扁案進行調查,在寒蟬效應下目前承審扁案的法官都選擇以不開庭方式,只去函扁的醫療團隊調閱資料,調查扁就審能力,4件停審案,至今沒有法官再開庭或公開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