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局抽查有色口罩 100家廠商全合格

標準局針對市售百款有色口罩大抽查。(圖/經濟部標準局提供)

記者吳佳穎臺北報導

外傳有色口罩恐含致癌染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下稱標準局)因此對市售100家廠商大抽查,包括30件 (29家廠商)有色「醫用口罩」,及82件(71家廠商)有色「非醫用一般口罩」,檢驗「禁用之偶氮色料」及「遊離甲醛」2項目結果今天出爐,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標準局指出,檢測標準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檢測「遊離甲醛」及「禁用之偶氮色料」。

檢測評定方式爲:

一、遊離甲醛:與皮膚直接接觸紡織品限量爲75 mg/kg以下。

二、禁用之偶氮色料:含量不得超過30 mg/kg。

結果30件市售醫用口罩,包括國產品輸入品實體通路網購成人用、兒童用;82件非醫用一般口罩,全數符合規定

不過,食藥署與標準局仍提醒消費者,選購標示清楚、詳細的產品:

一、醫用口罩須標示:1.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二等級外科口罩爲衛部(署)醫器制(輸、陸輸)字第○○○○○○號;一等級一般醫用口罩爲衛部(署)醫器制(輸、陸輸)壹字第○○○○○○號。2.品名。3.藥商名稱地址。4.製造廠名稱及地址。5.批號。6.製造日期、有效期間。

二、非醫用一般口罩須標示:1.商品名稱。2.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屬進口商品者,並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3.原產地。4.製造日期。5.主要成分。6.數量

標準局指出,這次抽查,市售有色口罩沒有致癌疑慮,消費者仍可以用嗅覺檢查,如有刺鼻異味,請勿購買。購買前應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注意使用條件與限制,正確配戴以有效防護。

食藥署與標準局表示,鑑於流行趨勢或廠商爲市場區隔市面上有色口罩之款式銷售管道趨向多元,爲維護消費者安全,將持續辦理口罩標示、流向品質管理,必要時進行市場購(取)樣檢測,若檢出「禁用之偶氮色料」或「遊離甲醛」等有害物質不符合國家標準時,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最高可處以150萬元罰鍰,以確保消費者健康及權益

醫用口罩,如有發現不良品或使用時/後發生不良反應,請至食藥署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http://qms.fda.gov.tw)通報,或撥打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進行通報。

非醫用一般口罩,至標準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