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六條”落地 相關政策舉措一體適用於北交所上市公司

9月24日,證監會發布《關於深化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市場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或“併購六條”),針對當前併購重組市場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針對性的舉措,既體現了政策的包容性,又兼顧市場的穩定性。相關政策措施一體適用於北交所上市公司。

北交所相關人士表示,“併購六條”相關政策措施一體適用於北交所上市公司。例如,此前,“科創板八條”明確科創板公司可以收購優質未盈利企業,此次《意見》將這一政策舉措擴大至所有板塊,在不影響持續經營能力的基礎上,北交所上市公司也可以收購有助於補鏈強鏈、提高關鍵技術水平的優質未盈利資產,這樣靈活、有效的制度安排,對於提升併購重組質效,促進上市公司轉型升級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同時,北交所上市公司與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一樣,都要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下稱《重組辦法》)的規定,因此,此次證監會配套修訂《重組辦法》,北交所上市公司的併購重組項目也適用修訂後的新規,例如《重組辦法》提高了對估值定價、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等的包容度,縮短私募投資基金的鎖定期等均一體適用於北交所上市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明確提出“支持滬深北交易所上市公司開展多層面合作,助力打造特色產業集羣”,這對於後續北交所上市公司與滬深上市公司開展跨市場的併購重組交易提供了政策空間,有利於實現滬深北上市公司之間良性互動,促進兼併整合,優化資源配置。

記者注意到,隨着北交所市場的發展和成熟,北交所上市公司的併購重組需求不斷顯現,當前市場整體上呈現出“小步快走”的特點,同時制度包容度較高,與中小企業的特點相契合。儘管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項目數量較少,但企業實施的現金類購買資產行爲並不算少,截至2024年8月底,北交所企業累計披露了109單現金購買資產的公告,交易金額平均爲5713.63萬元,其中有兩單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北交所相關人士指出,從已完成的上市公司收購項目看,儘管收購的總體數量不多,但是完成收購所採用的方式卻較爲多樣化,既有直接收購,也有間接收購;既有通過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等方式構成的收購,也有控股股東分立等不太常見的操作。從現有案例實施效果看,併購重組對提升北交所上市公司質量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助力企業拓寬盈利渠道、實現優勢互補、獲取關鍵資源、開拓新市場和新產品等方面取得了切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