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不出去、接不到電話 這家電信投訴奪冠!
行政院消保處去年總計接獲2632件電信行動通訊行動消費糾紛,高達3成消費糾紛起因於通訊品質差。消保處進一步以投訴用戶數佔電信全體比例統計分析,亞太電信比例最高,高達0.231‰,其次爲臺灣之星(0.175‰)、第三名則爲臺灣大哥大(0.091‰)。
根據消保處統計發現,近兩年來,電信投訴比例排名都維持一樣,以高至低依序爲,亞太電信、臺灣之星、臺灣大哥大、遠傳、中華電信。不過,若以投訴案件「量」,去年度以高到低依序排名爲中華電信750件、臺灣大哥大676件、遠傳555件、亞太394件、臺灣之星292件。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投訴通訊品質太差都要求解約、退款,若原因不可歸咎於消費者,如基地臺遷移等,經消保官協助都獲得協助。依據相關法令,電信合約設有「7日試用期間」,消費者試用期間可在住家、辦公場所等經常出入的地方,測試通訊及上網品質,若無法使用,可向業者解除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