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廖俊智「不排除核電」說 臺灣環保聯盟:難以苟同違法失職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上午邀請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本報資料照片
中研院院長、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副召集人廖俊智昨(11)在立院答詢時表態,臺灣不能放棄任何減碳的機會,核電也不能排除,地熱、去碳燃氫技術應持續發展,臺灣沒有放棄任何干淨能源的本錢。對此,臺灣環保聯盟今聲明「廖院長的言論我們難以苟同,並深感遺憾」,更指廖是公職人員,應遵守國家政策與法令,卻公然主張不應排除核電,實在違法失職。
臺灣環保聯盟表示,公職人員不應公然發表違法的擁核言論,我國環境基本法第26條規定,政府應訂定計劃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條第3項第2款也規定要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中研院的院長是公職人員,理應遵守國家法令和政策,但廖院長竟公然作出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發言,主張不應排除核電,實在違法失職。
臺灣環保聯盟重申,真正事實是臺灣沒有發展核電的本錢。臺灣是地狹人稠的海島,且地震、颱風頻仍,核電災變風險高,萬一產生重大災變,可能讓臺灣滅亡。此外,萬年毒物核廢料至今找不到處置場所。發展核電,縱然能安全地沒有意外產生,也會留下更多的毒物讓後代子孫去承受,這是違反世代正義、違背永續發展的行爲。所以臺灣沒有發展核電的自然和社會條件。
臺灣環保聯盟強調,不應以減碳爲由破壞臺灣非核共識。臺灣社會經過數十年的論辯,逐步達成共識,纔會將非核家園目標寫入上述法律。臺灣碳排僅佔全球的0.57%,爲了減少這麼少的碳排,值得犧牲非核家園社會共識與臺灣安全嗎?而全球減碳的能源政策共識是加強節約能源和發展再生能源,不是核電,根據國際能源總署推估,2050年全球發電量,再生能源佔88%,核電只佔8%。
臺灣環保聯盟還說,發展核電並不會帶來低的電價,根據國際能源總署數據,目前歐盟核電的發電成本高於太陽光電或風電2倍以上,預估在2050年時前者高於後二者4倍以上。聯盟期待政府官員展現落實非核家園的決心,莫再讓核電爭議遲滯能源轉型、因應氣候變遷應有的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