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奕代工帝國奕智博涉違反兩岸條例被起訴 立法院有內鬼

臺南地檢署將奕智博數位集團16名成員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僞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本報資料照片)

曾風光上市的跨國線上博奕代工公司奕智博數位集團,繼7月間被臺北檢警查出涉嫌利用大陸銀行人頭帳戶,替國內外50多個賭博網站洗錢,短短8天經手金額超過50億元后,臺南地檢署又查出該集團涉嫌利用不實文件申請商務入境,協助高達1094人次的大陸人民非法來臺,獲利5052萬3341元。南檢除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罪起訴代理執行長潘玉玲等16人外,也對已出境的負責人莊鴻飛發佈通緝。

檢調還發現,該集團的外籍客戶遇有「急單」需提早入境時,莊男即透過兼職代辦外籍人士入臺簽證業務的立法院總務科林姓職員,利用管道向承辦公務員施壓以利加速審覈,經傳訊林男時,對方的供詞避重就輕,有串證之虞,經聲請羈押獲准。不過,全案移審臺南地院後,院方同意放人,並裁示限制出境。

據查,因有金融機構拒絕往來紀錄的奕智博,今年元月9日被勒令下市。該公司曾號稱要將臺灣打造成「博奕代工之島」,專門提供客服與軟體服務代工,卻涉嫌經營3家賭博網站、跨境找賭客下賭,還涉及大規模洗錢,7月間被刑事局循線查獲藏匿在臺北市內湖某科技大樓的「水房」,將潘玉玲及公司幹部、員工合計17人傳喚到案,全案依洗錢、賭博等罪嫌送辦;其中,潘女被收押禁見,其餘嫌犯則5至10萬元交保。

臺南地署檢察官王宇承因偵辦菲律賓網路賭博集團,在臺南、高雄等地設置洗錢、賭博機房案,發現林姓、高姓等2名員工,透過奕智博以進行商務履約的名義,利用不實申請文件申請入境許可,於是指揮台南市調查處擴大追查。

檢調查出,奕智博旗下的7家公司,分別租用新北市汐止區、臺北市內湖區、新竹市等地的辦公室或商辦大樓,提供想要來臺設置機房的外籍客戶(俗稱「運營商」)設置據點,並以辦理簽證業務協助引進外籍人力,作爲該集團的主要營收項目之一。

檢方表示,奕智博集團並沒有與大陸地區公司或人民進行商務履約服務或短期商務交流活動、專業交流等需求,卻依「運營商」客戶的需求,涉嫌僞造大陸來臺人士的在職證明,或出具購買的不實學歷,以及僞造的特種文書、商務活動計劃書、商務活動行程表、邀請函、委託書、團體名冊等,再交給不知情的旅行社代辦業者,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商務入境。

檢調發現,從2015年至2019年,奕智博利用類似的手法,陸續協助1094人次的大陸人民非法進入臺灣,並據此向「運營商」收取代辦費用,總計獲利5052萬3341元。全案偵查終結後,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僞造文書等罪嫌,將潘女等16名被告提起公訴,並通緝在逃的莊鴻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