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山取”迴應哀牢山取材爭議:從未收到官方通知要求歸還礦石

封面新聞記者 葉海燕

國慶期間,顏料師“山取”進入哀牢山取礦一事受到廣泛關注。據媒體此前報道,雲南玉溪新平縣委宣傳部迴應,該博主進山取材未報備,要求其返還礦石,已對該博主進行批評教育。

顏料師張俊傑在山中取礦石(視頻截圖)

10月23日上午,顏料師張俊傑在賬號“山取”髮長文迴應持續多日的哀牢山取材爭議,稱從未收到任何官方或其他形式的通知要求歸還礦石。同時,還在文中貼出了備註爲新平縣宣傳部某負責人的聊天對話截圖。

針對張俊傑的上述說法,新平縣委宣傳部迴應記者稱,正在就回應內容的真實性作進一步覈實。

顏料師迴應:從未被要求歸還礦石

顏料師張俊傑在迴應長文中,針對媒體報道的“官方要求歸還礦石”進行了詳細說明。“被採訪者是哀牢山一般工作人員,並非所謂的‘官方人員’”他說,該工作人員對事實情況瞭解不清,媒體採訪時有引導嫌疑,通過剪輯營造“官方感”,實際官方並未發佈過任何“歸還礦石的公告”。他還稱,“當地縣委宣傳部對於該不實言論對我方造成的困擾,已向我方道歉”。

圖爲聊天記錄截圖

在該段文字下方,還貼出了備註爲新平縣宣傳部某負責人與“山取”的微信對話截圖,負責人稱“確實是個誤會,我們辦公室人員沒有經過我們審覈,向部門人員簡單瞭解情況後着急迴應記者”。

隨後,記者就張俊傑的上述說法致電新平縣委宣傳部,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已關注到“山取”在網絡上的此次發聲,正在就回應內容的真實性作進一步覈實。

自稱從事礦業行業十餘年

迴應視頻內容不是擺拍

對於此前輿論關注的進入哀牢山取礦石是否合法的焦點問題,記者此前聯繫過雲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新平管護局,工作人員就此事未作出正面迴應,表示進入自然保護區進行活動,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備案,經批准後方可進入。

張俊傑在迴應文章中表示,他從事礦業行業十餘年,熟悉礦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包括進入什麼地區需要報備,如何報備,報備文件怎麼寫,哪裡是紅線,發現礦石要怎麼取樣,怎麼保護……怎麼探是合法的,怎麼探是不可以的”。同時,他還特別申明,“山取”的目的是推廣宣傳巖彩行業,視頻中大量展現的異極礦,沒有賣出過。

“山取”文中對於取材合法性和視頻真實性的迴應

此前,有媒體報道,雲南戶外博主稱“山取”視頻中的“湖”就是馬鞍山水庫,該水庫距離景區不到半小時車程,質疑“山取”是“劇本擺拍”。張俊傑則在長文中也作出迴應,視頻拍攝地確實在馬鞍山水庫,“我要進去的地方在安全區和保護區邊緣”。關於視頻內容的真實性,他表示“所有的一切對於觀衆來說是未知的,對於我們來說也是未知的,沒有任何設計,過程完全真實隨機”。

“山取”髮長文迴應多項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