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女專科生狂喊不要!阿兵哥摩鐵硬上「奪初夜」 下場慘了

職業軍人阿豪透過曖昧對象結識少女娜娜,卻在第一次見面就將她載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圖:shutterstock/達志)

職業軍人阿豪透過曖昧對象結識少女娜娜(均化名),卻在第一次見面就將她載到汽車旅館,不顧對方適逢生理期、身體不適且強烈反抗,最終性侵得逞。法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8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阿豪爲職業軍人(現已退伍),於2021年3月5日透過之前的曖昧對象小蘇,結識就讀專科學校一年級、剛與男友分手的少女娜娜。隔天,阿豪開車前來搭載娜娜,不料等娜娜一上車就表示要與她發生性行爲,並二話不說將人載到一處汽車旅館。

儘管娜娜適逢生理期,期間多次拒絕,但仍被阿豪強拉上牀,褪去身上衣物後,最終性侵得逞。事發後,案經少女父親報警提告。

阿豪辯解,他已知娜娜未滿18歲,也確實於汽車旅館和她發生性行爲,但對強制性交犯行則矢口否認,強調二人當時是男女朋友,事發時並未強迫,而娜娜也未拒絕。至於事發後傳送訊息向娜娜道歉,僅因想與對方重修舊好,且時過一年後才報警,明顯不合理。

法院審理,檢視驗傷報告發現娜娜陰部有微小陳舊性裂傷,並勘驗娜娜手機的訊息,發現曾對阿豪表示,「你第一天還沒講就做那種事,而且我還跟你說不要」,阿豪則回,「對不起,是我太沖動想得到妳了」;另娜娜對此強調,「我不喜歡你…」、「我說的是行爲」,阿豪致歉:「嗯嗯嗯,對不起」。

法官審酌,阿豪與娜娜第一次見面就發生性行爲,且娜娜事後不滿控訴「你第一天還沒講就做那種事」,可認定阿豪犯行屬實,考量其案發時爲成年人且從事職軍,而娜娜並無性經驗且適逢生理期、身體不適,更無同意與被告性交可能,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8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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