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賣同志愛愛影片 男子遭判刑5月
李男在部落格上賣同志愛愛影片募資,並將部分影片上傳至成人影音平臺,遭臺北地院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黃捷攝)
在臺大當助教的李姓男子經營部落格及成人影音平臺帳號,在網路上販售男同志性愛影片牟利,遭檢方依販賣猥褻物品等罪起訴。臺北地院審理時,李男辯稱他只是小編,帳號是許多朋友一起經營,否認上傳影片,但他提不出共同經營者的身分及證據,法官不採信,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在「痞客邦」開設帳號,於2019年1月29日晚間發佈文章「2019春季募資計劃說明書」,公開販售「瘋狂板橋車站」、「GAY ROOM」、「色狼現身」等同志性交影片,價格200元至850元不等;他另於2018年間,將「白襪與籃球鞋」、「春節淫行實錄」、「連續約砲30天」等同志性交、裸露影片上傳至「XTUBE」平臺。
李男開庭時否認犯行,辯稱他在酒吧認識一些朋友,朋友們知道他在經營同志文章部落格,因此找他合作,他才把部落格帳號密碼交出去;募資計劃不是他一個人做的,部落格也是許多人一起經營,他比較像是粉專的小編,影片也不是他上傳的,因同志圈個資隱密性較高,不知道其他人的真實身分。
但法官認爲,從檢察官偵查訊問到法院審理,歷經9個月的時間,李男應有足夠時間聯繫查證,卻沒有任何作爲,且部落格單篇文章點擊次數平均破千,熱門文章甚至超過7萬次,實難想像李男會把帳號密碼告知身分不詳、酒吧認識的人,故研判李男辯詞是「幽靈抗辯」,不予採信。
此外,「XTUBE」成人影音平臺上散佈的同志性交影片,片名與李男部落格販售的影片相似,且使用者的登入帳號、密碼也與部落格完全相同,法官因此認定上傳者就是李男,依販賣猥褻物品、散佈猥褻影像2罪各判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