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捨剴剴被虐死!抗議民衆法院外迎囚車 辱罵保母姊妹:下地獄

▲多位民衆在法院外朝囚車內的冷血保母劉氏姊妹痛罵「下地獄」,並舉標語莫忘「剴剴案」。(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被起訴涉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重罪、兩人被羈押禁見至今,臺北地院今(25日)開庭,多位義憤女子朝坐在囚車內的姊妹倆狂罵「下地獄」、舉標語強調「一生難忘剴剴魂,齊心關注不能沉」。法官於庭訊敲定日後審理所需的多數證據,並從素人國民法官名冊隨機抽選300人,先寄信通知其中180人徵詢受任意願。

今庭訊爲法官確認檢方與辯護律師團各自提出或聲請的證據,可否在日後審理時使用、有無調查必要,程序冗長繁瑣,劉氏姊妹除被覈對年籍資料外,其餘時間幾乎沒機會開口。法官還先提醒旁聽民衆「勿喧譁、別妨害開庭秩序」,法警緊盯幾位帶着標語民衆,防止鬧事。

▲涉虐死男童「剴剴」的保母姊姊劉彩萱(中)。(圖/記者黃哲民攝)

檢辯雙方聚焦如何呈現「剴剴」遺體與生前照片,纔不至於血腥、煽情而影響素人國民法官身心健康。檢方表示已剔除血腥、臟器外露照片,挑選遺體傷勢、解剖過程等外觀畫面,並降低50%飽和度,緩和觀看衝擊。

辯護律師團主張「剴剴」遺體相關照片,都屬「刺激性證據」,若開庭使用,應全須降低飽和度。「剴剴」外婆委任律師表示,「剴剴」傷勢外觀、解剖切片等照片,未達刺激性程度,若降低太多畫面飽和度,恐影響國民法官辨識。

法官諭知評議後決定哪些照片屬於「刺激性證據」、僅限於在電腦螢幕呈現、不準投影於法庭大螢幕。法官強調本案是兒少權益案件,「我們會保護被害人,即使他已經不在」。

▲涉虐死男童「剴剴」的保母妹妹劉若琳(左)。(圖/記者黃哲民攝)

法官敲定日後審理所需的多數證據,包括勘驗劉氏姊妹體罰「剴剴」塞進去的水桶,劉若琳堅稱那是「澡盆」,另委託臺大醫院鑑定「剴剴」生前傷勢,攸關劉氏姊妹涉虐傷「剴剴」卻沒送醫的責任,並委託馬偕醫院對劉氏姊妹做量刑鑑定。

法官結束庭訊後,隨即在辯護律師團見證下,從轄內素人國民法官名冊,隨機抽選300位候選人,先對其中180人寄通知函徵詢受任意願,若人數不足,再徵詢其餘120人,願受任候選人將由合議庭另訂選任日期到場,從中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和3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與判決。

劉氏姊妹先被帶上囚車還押,本案案情引發公憤,先前開庭,有義憤民衆在法院外舉標語,痛罵劉氏姊妹「虐童人魔罪大惡極」等語,今也有約10位女性,在法院外朝囚車內的劉氏姊妹連珠砲狂罵「下地獄」,並舉標語「一生難忘剴剴魂,齊心關注不能沉」,她們說透過網路自發串連,就是要來譴責劉氏姊妹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