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婆媳問題「驚世空姐」潑油燒死夫 曾試圖滅火...判12年定讞
▲前空姐對丈夫潑汽油縱火,左圖爲之後過世的丈夫,右圖爲前空姐當時也遭送醫治療。(圖/民衆提供)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中市豐原區李姓前空姐,與小8歲的丈夫結婚後,和婆婆有婆媳問題,她不滿丈夫未積極處理,2021年3月間,與丈夫發生爭吵後,對他潑灑汽油縱火,丈夫遭嚴重燒燙傷,1個半月後不治。最高法院審理後,4日將李女判刑12年定讞。
判決指出,現年44歲的李姓前空姐,與小8歲的楊姓丈夫,多年前在臉書鳥類社團上結識,2人一見如故,交往5個月後隨即結婚。但結婚後楊男的家人發現李女無法懷孕生子,婚姻就此變調,婆媳間爆發嚴重衝突。
李女在臉書上指稱遭婆婆虐待,還貼出手臂被咬傷的照片,還說婆婆咬人;另外楊男母親也指控李女對她腳踹、勒頸、呼巴掌,甚至還威脅縱火燒屋等等。李女因此被網友稱爲「驚世空姐」,雙方鬧出官司。
▲前空姐遭曝光自導自演,謊稱遭婆婆虐待。(圖/翻攝爆料公社)
案發於2021年3月間,楊男父母向法院聲請核發「家暴保護令」獲准,2天后,李女覺得丈夫並未積極處理婆媳問題,清晨外出購買汽油,趁着丈夫還在牀上睡覺時,叫他起牀下跪道歉,雙方爆發激烈口角,最後李女潑汽油點火。楊男全身遭80%二度灼傷,送醫急救;李女自己也45%二度灼傷,入院治療。但楊男傷勢較重,治療45日後不治。雖然李女也受傷,但檢方認爲李女當時縱火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因此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認定李女具有殺人故意,因此判刑15年。案經撤銷發回後,今年6月間的臺中高分院更二審,也認定李女具有殺人故意,但她縱火後試圖以滅火器滅火,有中止行爲,因此更二審予以減刑,改判有期徒刑12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4日採信更二審見解,駁回檢辯雙方上訴,李女遭判刑12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