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實況主女友提分手 逼當性奴泄慾10次!志願役軍人毀了

擔任實況主的女友提分手,強逼當性奴泄慾10次,志願役軍人幹壞事慘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志願役軍人阿國不滿實況主女友小萱(均化名)提分手,竟多次恐嚇:「要把你的裸照及自慰影片傳給家人朋友」、「要讓你無法做實況主,要毀掉你」。小萱因心生畏懼慘遭當性奴,陸續被阿國強性交10次,小萱最後不甘受辱,憤而報警提告。一審阿國被判應執行3年6月,他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小萱指控,阿國不斷對她恐嚇,「會把你於交往期間跟別人發生性關係之事告訴你父母」、「但我跟你說你這樣搞,我不會跟你和平分手」、「你們的家人也沒怎樣不知道」。後來阿國搬離她的住處後,竟然曾將她的裸露影像上傳網路。

她因爲擔心裸照、自慰影片等性影像被持續散佈,也怕阿國告知家人有關她的私生活細節等,因而只能依從阿國的要求,慘遭強逼口交甚或是發生強制性交行爲,前後共計被阿國得逞10次。

阿國辯稱,他並未用言詞威脅小萱與他發生性行爲,當時是一時生氣衝動,纔會傳送那些訊息或說那些話,而小萱的裸露數位檔案上傳到網路,也與本案並無相關,在與小萱談分手後,就沒有再與小萱發生過性關係。

法官考量,一審法官認,阿國僅因感情糾紛,不思理性處理,竟未剋制己身情慾,而以危害名譽的恐嚇手段,對小萱做出強制性交行爲,此舉對小萱造成極大損害,導致小萱身心受創嚴重,而阿國已給付和解金完畢。因此依10次強制性交罪,各處刑3年2月,應執行3年6月。

高院法官審酌,阿國強制性交犯行明確,阿國上訴仍否認犯行,其辯解均不可採。日前依法判決,阿國上訴顯無理由,應予駁回,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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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