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主任散佈女師「假結婚」 還無預警解僱!判賠3萬+貼門道歉
▲補習班主任被控侵害名譽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一名被無預警解僱的英文女教師指控,臺南市一間補習班的主任向學生散播她「假結婚」謠言,臺南地院判班主任應賠3萬元撫慰金,並在教室門口張貼道歉啓事7天。班主任否認指控上訴,結果維持一審判決。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該名女教師表示,班主任在去年8月向教室內數10名國中生說,「你們知道她結婚了嗎?還有婚紗照,剛結婚又離婚,現在又結婚」,「喜帖還寫說爲新人隱私,婚禮期間勿拍照,我長大迄今參加的婚禮,第一次有喜帖寫說不要拍照。」
班主任還接着說,「前年底她去英國結婚,3、4個月後又說要結婚,剛結婚又離婚,現在又結婚」,「我有朋友跟我講什麼?假結婚?爲何結個婚要這麼隱密?」
該名女教師稱班主任說她結2次婚、假結婚都不是事實,侵害名譽權,當時喜帖上就註明顧及隱私,婚禮現場不開放拍照,班主任名知情還把婚紗照給學生看,侵害隱私權、肖像權,求償30萬元。
班主任則指,女教師說過要請假1周去英國結婚,之後又拿喜帖說要結婚,才推論她是結2次婚,而且是疑問句,不是故意貶抑她的名譽,婚紗照則是由其他老師拍下,班主任稱自己沒有洗出相片或刊登,只是拿出手機給學生看一下。
二審合議庭認爲,班主任的說話方式會引導聽者懷疑女教師爲假結婚,確實侵害她的名譽權,因此維持一審結果,班主任須賠償3萬撫慰金與張貼道歉啓事。此案班主任還可上訴;女教師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