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演了?謝長廷稱:不該縱容少數漁船違規

駐日代表謝長廷。(中時資料照)

基隆市八斗子漁船「福洋266號」,5日凌晨在釣魚臺周邊作業時,疑越界遭到日本水產廳公務船攔下,臺日雙方協調後,船東匯出六百萬日圓才獲釋。對此,駐日代表謝長廷直指,「不該縱容少數違規漁船,破壞臺灣與絕大多數漁業界的利益」。

「福洋266號」本月5日凌晨在釣魚臺北方230浬海域作業時,遭到日本水產廳公務船攔下,盛姓船長與洪姓輪機長遭日方扣押,經漁業署協調,由蔡姓船東匯出600萬6000日圓(約合新臺幣121萬元)後才於傍晚獲釋,船東痛批日方像土匪「要錢才放人」,也不滿政府護漁不夠強硬。

依中國時報6日報導,蔡姓船東喊冤指出,「福」船當下作業的海域,應是重疊經濟海域,沒有越界問題,但人、船被扣,也只好吞了。因目前正值魚汛期,所以仍會在海上繼續作業,16日後纔會返港。他強調,出海一趟油錢加上其他費用要60多萬元,現在還被罰錢,要再捕撈回本,否則血本無歸。

針對此事,謝長廷也有最新說法。據《中央社》報導,謝長廷表示,過去八年來雖有漁船被驅離,但遭逮捕這是第一次,他深感遺憾,「我的任期也快到了,要講一點得罪人的話」,那就是「不該縱容少數違規漁船,破壞臺灣與大多數漁業界的利益,因爲臺灣的漁船大多數都是守法的」。

謝長廷稱,日本通常會先警告違規漁船,臺灣漁業署也有監控,這次的狀況是屢勸不聽、據知還有挑釁行爲,日方纔會動手,「這是非常例外的情況」。對於該船船東譴責日本「比中國更土匪」,謝長廷直言非常遺憾,認爲「就算照臺灣自己劃的界線,該漁船也是越界」,海巡署不能去支援。

謝長廷也說明,該漁船船長是被逮捕,船東繳交的約121萬臺幣是擔保金,若當天未交保,就要戴上手銬,「他(該漁船船長)違法,我們警告,叫他回來(回航)他不回來,最後被逮捕,交擔保金把他保釋回來。當然,他如果不出庭,日方會沒收他的擔保金;如果出庭,還是可以拿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