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1成子宮因素 國內每年數千人想借腹
國內不孕症盛行率達10~15%,每7對夫妻就有1對不孕。(臺灣生殖醫學會提供)
臺灣平均每7對夫妻就有1對罹患不孕症,其中約1成爲子宮因素,嚴重者可能無法自行懷胎,推估每年約數千人有代孕需求。婦產科醫師指出,代理孕母制度在歐美國家行之有年,早已是國際趨勢,由於國內現行法規未開放,近年有不少同性伴侶和單身女性遠赴美國等地,只爲一圓求子夢。
新光醫院生殖醫學中心主任李毅評指出,每年有上百對女同志伴侶,因爲有生育意願而前來諮詢,由於在臺灣無法施行人工生殖,只能到國外找精子銀行、做試管嬰兒或人工受精。他也曾協助一對求子心切的男同志伴侶,花費新臺幣600萬元到美國尋求捐卵和代孕。
李毅評分享一位女性不孕症個案,從小就有腎臟問題,30多歲就開始洗腎,由於尿毒素會影響胎兒、早產風險高,不適合懷孕,因此她在臺灣取出卵子後,由醫療院所向國健署和海關發文申請,用冷凍快遞方式將生殖細胞運送到美國,再由當地醫療機構執行代孕流程。
「代理孕母議題已經奮鬥20年,來來回回太久了!」高雄長庚醫院婦產科教授藍國忠表示,臨牀上看到許多人有生育需求,選擇到美國、泰國、烏克蘭等國家求子,若國內法規可以鬆綁,這羣人可以在臺灣獲得好的治療。
李毅評說,代理孕母並未對母體及胎兒造成負面影響,目前國外資料顯示,透過代理孕母生產的小孩與自然懷孕生產的小孩,在心理髮展的健全狀態並無差異。他提到,代理孕母權益需要被保障,預估臺灣法規會朝向捐贈形式,由委託者提供代理孕母營養費等,但不構成商業形式。
除了代孕需求外,李毅評觀察到,單身女性的生育需求也不少,若國內法規放寬,執行人工生殖僅需使用精子銀行,較無危害他人權益的疑慮。以歐盟過去經驗,最早放寬人工生殖適用對象是女同志已婚伴侶,其次是單身女性,最後是男同志已婚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