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投票電子系統 李進勇:建置需9個月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如圖)表示,草案規定至少60天前要完成申請造冊和所有工作,所以絕對來不及年底公投適用。(張鎧乙攝)
行政院會上週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全案送至立法院審議。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在立院備詢時指出,法案通過後纔會建置系統,建置粗估至少要9個月以上,因此勢必趕不上年底公投。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指出,公投不在籍投票明天要付委,而立法之後推行成功的話,將採漸進式推到其他選舉使用,根據中選會資料評估,估有200萬人是不在籍潛在人口,但實際人數恐怕比較多。
羅美玲質疑,不在籍投票勢在必行的一條路,那草案明定有公投投票權的民衆要在60天前申請線上登記移轉投票,而目前電子系統建置狀況如何?
李進勇指出,年底全國性公投因爲投票權人年齡降到18歲,所以約1980多萬人有投票權,凡是有投票權的人都有資格按照法律規定申請移轉投票,而一般會去申請不在籍投票多是因爲工作、求學、服役等離開戶籍地,200萬人是粗估數字,僅作參考。
李進勇強調,目前電子系統還沒建置,法案通過後,纔會建置系統,初估要9個月以上,因此必須很負責任的講,不需要回避,立法和作業都要相當時稱,站在選務上,年底公投勢必來不及適用。
李進勇在報告中指出,有關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相關法律,如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並完成立法程序,中選會尚須依據立法通過的內容,研訂相關實施辦法、選務作業補充規定及配套措施,並配合建置線上申請系統,辦理投票權人宣導作業及選務人教育訓練,尚未能於12月18日舉行的全國性公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