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投票 立委:中選會應努力克服

許多收容人陳情希望主管機關儘速推動收容人不在籍投票制度,不過,關鍵還是在於中選會。圖爲臺北監獄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受刑人能否在監投票一直備受討論,目前受影響者約有5萬多人,矯正署近年多次表達,有許多收容人不斷向主管機關及監察院陳情,希望儘速推動收容人不在籍投票制度,不過,過去行政法院都駁回受刑人的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2日則作出首件裁准假處分,朝野立委均持正面態度,但關鍵還是在於中選會。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認爲,中選會的態度過於保守,從近日委員會可以看到中選會提到先從對事情的公投開始,不斷用不同的理由,延遲這件事情。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許多國土廣闊的民主國家,都有不在籍投票的需求,但不在籍投票能否落實選民自由意志,因爲不在籍投票樣態很多種,以前在榮民之家設投票所,有過不好的經驗,外界無法監督。

他指出,不在籍投票的型態很多種,受刑人在監獄裡面有行使投票權利,但要如何讓他們行使投票權,這是中選會可以努力的方向,過去社會認知對於不在籍投票會連結到作票行爲,而隨着民主程度發展,未來臺灣民主更成熟,會有更多的投票方式,滿足不同公民行使投票權的需求。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日前也在質詢時詢問中選會委員,是否能在監所設立投開票所?東吳大學政治系特聘教授黃秀端提到,她支持監所設立投開票所,現在有很多問題待解決,例如在監所行使投票權時,是否能不受到任何壓力,或是擁有充分資訊投票,有很多問題要克服,但這本來就是受刑人的投票權,應該被保障。

據瞭解,過去中選會對於受刑人在監投票,認爲監獄危險,沒人要去監票,以及資訊取得不足,投票結果不公平,加上戒護人力不足,且必須相關修法配套,所以遲未進行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