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疫苗案控告吳子嘉判 蘇貞昌求償千萬元10月31日宣判

陳時中與蘇的律師對吳子嘉各求償1000萬元(中時資料照片)

衛福部前部長長、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不滿《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去(2023)年在網路節目不實指控,「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 了1億美元」,提告求償10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吳賠償300萬元。蘇貞昌求償1000萬元部分,北院將於10月31日宣判。

本案是因吳子嘉去年5月20日在Youtube網站表示「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 A了1億美金」、「就是白白貪污了近30億臺幣」、「陳時中是貪污犯 」、「這種錢你也敢A?陳時中不要臉到了極點」等言論。

同年5月22日陳時中認爲吳的言論不實,提民事訴訟求償1000萬元 ,臺北地院審理期間,分別傳喚陳時中、上海復星臺灣代表人王國綸 、東洋藥品董事長林全出庭作證。

北院經證據調查,依證人等人的證述,可認定吳的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 ,且吳子嘉在發表言論前也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他對侵害陳時中的名 譽權之結果,不能阻卻違法,判決吳須賠償300萬元。蘇提告求償部分,北院另案審理,並將在10月31日宣判。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