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不公義 藍委挖出賴「這抱怨」:難道要打臉賴市長

賴清德當上總統後,過去政治路上的昨是今非爭議也被挖出來檢視。(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質疑,25年前的1月,財劃法做了最後一次修正;25年來,公務人員加薪、社福政策與日俱增,地方政府更承擔着國土規劃、城市發展、都市轉型、淨零碳排等重任,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也逐年膨脹。但攸關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的財劃法,卻停留在上個世紀。舊有的財政規劃,如何承擔新世紀挑戰?財劃法修正迫在眉睫刻不容緩,行政院裝睡叫不醒?總統賴清德當臺南市長時也曾呼籲修法,難道昨是今非?

李彥秀3日在臉書發文提到,賴清德在擔任臺南市長時,曾分別在100年與103年表態地方基本財政結構不佳,財劃法修法卻遙遙無期;賴市長高升行政院長後,則在106年允諾「希望在今年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院版本草案,與立法院討論,給予地方政府更多經費運用!」這樣的允諾跟隨賴清德從行政院到副總統辦公室再到就任總統,「難道賴總統要打臉過去的賴市長,要成爲昨是今非的賴皮鬼嗎?」

「過去中央對地方財源的挹注,早已被學者詬病充滿上下其手空間!」李彥秀指出,以111年爲例,臺北市雖看似獲分配豐厚的統籌分配稅款,但獲中央挹注的補助收入卻是吊車尾,合計統籌分配稅款與補助收入僅得674億元,遠小於高雄市的862億元。112年時情況相同,高雄市統籌分配稅款雖得527億元,但補助收入傲視六都獲得491億元,合計得到破千億元的中央挹注,是謂「不公」。

李彥秀質疑,88年營業稅改爲國稅後,臺北市徵起貢獻的營業稅已翻倍成長(112年爲2,805億;88年爲1,121億),但中央分配給臺北市的統籌款,卻未隨北市長期推動經濟發展成果及稅賦貢獻程度予以合理增加,是謂「不仁」。

李彥秀強調,,綜所稅、營業稅、關稅、證交稅等大稅收都是國稅,需要透過中央統籌分配給地方,112年國稅佔全國稅收比率9成;相較之下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等地方稅只佔總稅收1成。近10年國稅成長率已達104%,地方稅成長率卻只有13%,中央都把肉多的拿走了,只有骨頭留給地方政府分,是謂「不義」。

「如此不公、不仁、不義的財劃法,已到了不得不修的時刻,行政院別再用持續溝通當阻礙修法的煙霧彈!」李彥秀直言,中央應秉持擴大地方財源、保障現有權益、建立財政努力誘因等原則,將統籌分配稅款與地方財政努力程度明確與正向連結,並正視各縣市施政成本高低(如臺北市工程營建、物料及物價等高於其他縣市),「請中央與地方攜手推進財劃法修法,重塑中央與地方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