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企業未來三年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過原計稅基礎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

財政部公告,現就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企業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過該專用設備購置時原計稅基礎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後年度結轉,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