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促參2.0啓航3效益 配套法規拚112年定案
本次促參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對國內公共建設發展有三大效益:第一,透過新增公共建設類別,擴大促參案源範疇;第二,引進國際常見之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降低民間投資風險;第三,由財政部設置履約爭議調解會,可更有效且快速解決履約爭議。因應修法作業,目前財政部已陸續辦理配套法規的法制作業程序,包含促參法施行細則、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評估辦法、履約爭議三子法等,有望於112年陸續定案併發佈施行。
財政部統計,111年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簽約成績亮眼,截至12月28日止,簽約件數114件,簽約金額達新臺幣2685億元,其中促參案簽約76件、552億元;其他法令簽約38件、2133億元,不僅簽約件數連續兩年破百,簽約金額更創下22年來最高,顯見在疫情逐漸解封后,民間投資量能愈顯充足。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爲提升主辦機關促參推動成效及履約管理效能,今年首次辦理之「促參業務考覈」成績已經出爐,A組六都直轄市皆爲優等,B組8縣市政府中則有宜蘭縣、新竹縣及苗栗縣爲優等,財政部表示明(112)年將持續透過促參考核機制,表揚、督促主辦機關精進促參業務,以持續提升公共建設服務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