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烈!陝西酒後駕車撞上護欄倒地,又被後車撞上…致一死一傷!
11月5日凌晨,西安未央區北二環朱宏路高架橋發生一起車禍:一男子駕駛摩托車並搭載一人撞上路邊隔離護欄。後座男子倒地後,駕駛摩托車男子在施救同伴時,後方一輛汽車駛來,二人再遭碰撞。
事發現場。
現場目擊者拍攝的視頻顯示,摩托車已經倒地,一男子躺在地上,頭部有明顯血跡,另一名男子正在對其施救。此時,後方突然一輛黑色汽車駛來,雖然有人通過呼喊在阻攔,但黑色汽車仍撞上二人。
視頻畫面中,涉事汽車司機稱:“沒看到,打招呼根本沒看到。那前面有兩個車,我視線是盲區,我根本看不到。”
視頻拍攝者自稱是過路的好心人,見二人出了車禍,擔心發生二次碾壓,才幫忙阻攔附近通過的車輛,“他們自己受了傷,我是好心路過給他們攔車呀。”
視頻中拍攝者稱,已經撥打了120,騎摩托車的男子喝了酒還沒有戴頭盔上高架橋。
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後,當場判定,乘坐摩托車的男子已經死亡。
11月5日晚,記者從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2024年11月5日凌晨4時許,張某駕駛兩輪摩托車搭載路某(兩人均未佩戴安全頭盔)沿西安市二環北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朱宏路立交橋上時,車輛與道路隔離設施發生碰撞,致路某跌落。張某下車查看時,兩人被同方向陳某駕駛的小型客車碰撞。事故致張某受傷、路某搶救無效死亡。
經初查,張某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資格、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排除毒駕嫌疑;同時排除陳某酒駕、毒駕嫌疑。
目前,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爲,張某涉嫌無證、飲酒駕駛機動車,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發生重大事故,造成致人重傷、死亡的後果,如果交警部門認定其負事故主要責任,張某便涉嫌交通肇事罪。
付建認爲,汽車司機陳某雖排除酒駕、毒駕嫌疑,但在事故中碰撞了先期發生事故的張某和路某,具體責任比例,還需要根據事故詳細情況。比如,事發時,陳某駕駛的汽車車速是否合規、是否有其他違規駕駛行爲如疲勞駕駛、分心駕駛等,只有具體調查才能確定。但從初步來看,他承擔次要責任的機率較大。如果認定,陳某在正常駕駛情況下,無法預見到事故發生,陳某也有可能沒有過錯,可能構成意外事件,陳某也有可能不承擔責任。
付建認爲,依據現有警方通報看,事發後,張某本應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但張某酒後駕駛機動車,導致嚴重削弱了他的駕駛能力和反應速度,是導致本次事故的關鍵因素之一。張某在搭載路某時,兩人均未戴安全頭盔,導致路某在事故中跌落時缺乏必要保護,加劇了事故的損害結果。因此,張某有可能將承擔主要責任。
付建認爲,依據現有警方通報看,陳某沒有酒駕或毒駕的嫌疑,但如果交警部門認定,陳某在駕駛過程中未能充分注意、未能及時發現前方因碰撞而處於危險狀態的張某和路某,導致了二次碰撞事故,對事故的損害結果有一定影響,陳某也因此有可能承擔次要責任。作爲乘客的路某,由於他未佩戴安全頭盔,對個人安全保護意識不足,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自身的傷亡後果,他的行爲有可能適當減輕其他責任人對他的死亡後果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