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遭株連 羅冠聰母親居住公屋 被港府收回
流亡海外的香港民運人士羅冠聰,本人及親友持續遭到港府打壓。(路透)
流亡英國的前香港衆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日前被香港當局列爲「指明潛逃者」之後,他在港的舊居、其母居住的公屋近日被當局收回。去年中,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曾公開表示,會對羅冠聰等海外通緝犯「窮追猛打」。
綜合港媒報導,羅冠聰離港前與母親等人居住的公屋位於大嶼山東涌逸東村,爲港府興建並出租的廉價住房;羅冠聰離港後,這個公屋由母親等家人居住。
據報導,本月3日,香港房屋署收回該公屋。房屋署表示,相關租戶曾欠租,違反公屋租約,因此3月向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6月完成相關程序後收回單位。
羅冠聰是香港泛民主派年輕一代的新力軍,2014年「佔中」運動爆發前參與學運,其後在「佔中」運動扮演重要角色。2016年4月10日,羅冠聰與黃之鋒、周庭等人成立新政黨香港衆志,以「民主自決」作爲民主運動的最高綱領。2019年「反送中」運動爆發,羅冠聰參與其中。
2020年7月2日,羅冠聰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離港,其後遭港警通緝,被指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2023年7月初,港警各懸賞港幣100萬元,通緝羅冠聰等八名海外港人。
警方國安處在懸賞通緝羅冠聰約一週後,曾帶走其在港父母及兄長問話,瞭解他們有否向羅冠聰提供經濟援助,以及是否作爲他在港的代理人;三人錄取口供後,獲准離開警署。
李家超當時曾說,當局將會用盡所有方法追捕羅冠聰等人,也會追究向他們提供資金或協助的人的責任,並指警方已收到一些相關資料,將會繼續「窮追猛打」。
上週初,保安局宣佈引用基本法23條,把羅冠聰等6名在英港人列爲「指明潛逃者」,對他們施加多項限制,包括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
到了昨天,房屋署證實收回羅冠聰及家人在港的舊居公屋。
目前不知道羅冠聰在港家人的去向。
香港警察局外布告欄上關於羅冠聰的通緝。(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