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出臺房地產新政 多方面加強對羣衆合理購房需求支持力度

縱覽客戶端訊(河北日報記者張嵐山)6月28日,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滄州市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多方面加強對羣衆合理購房需求支持力度,內容涉及公積金貸款、商品房以舊換新、稅收優惠等措施。

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提高靈活就業人員保底貸款額度,夫妻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保底可貸額度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保底可貸額度由30萬元提高至40萬元。提高多孩家庭最高可貸額度,“二孩”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萬元,“三孩”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30萬元。取消異地貸款戶籍限制。

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供給。由政府指定1至2家國企平臺,視情況協商收購部分已建成未銷售商品房作爲保障性住房。準確把握當地保障性住房需求,“以需定購”,嚴格控制房源面積,按照法治化、市場化原則操作,以合理價格收購商品房。

實施商品房以舊換新政策。鼓勵引導經紀機構對參與“以舊換新”的購房者和開發企業給予中介服務費優惠。在金融機構支持下,引導企業收購換房人符合要求的舊房。換房人選購新建商品住房後,由收購企業將換房人售房款直接支付給相應的房企。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個人銷售購買兩年以上住房的免增值稅;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住房,符合規定條件的免徵個人所得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土地增值稅。個人購買或銷售住房免印花稅。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爲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爲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以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