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速照相、雷射槍準備! 北市交警加強12易肇事路段執法
▲警方將針對12處容易肇事路段加強取締,並呼籲「超速一時,後悔一世」。(圖/記者邱中嶽翻攝,下同)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2016年至2019年2月份的肇事路段,分析出12處容易超速肇事地點,爲了防止憾事發生,於是從2日起開始針對12處路段加強規劃,利用移動式測速照相及雷射測速槍取締,另預計2019年也將啓動區間測速,採自動採證舉發,維護隧道內行車安全。
警方指出,易超速肇事路段,其中包括有仰德大道沿線、民權西路沿線、華中橋段、北安路段、市民大道沿線、水源快速道路段、塔悠路段、大度路沿線、木柵路沿線、羅斯福路沿線、內湖路及康寧路等路段,即日(2日)起將針對這些路段規劃勤務,利用移動式測速照相及雷射測速槍等科技執法設備,加強仰德大道等路段違規超速取締。
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者,可處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2千4百元以下罰鍰。」,同條例第43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數60公里以上者(嚴重超速),可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北市警局表示,爲配合交通部推動科技執法及強化速度管理,預定今年度將於自強隧道及辛亥隧道,設置「區間速率多功能執法系統」,該系統將可針對超速及違規變換車道等違規行爲,全時段進行自動採證及舉發,以遏止違規行爲發生並維護隧道內行車安全。
北市警局再次呼籲「超速一時,後悔一世」,違規超速除了違規處罰相當嚴重外,更可能使駕駛人於遭遇突發狀況時反應不及致生危險,若能遵循道路速限行駛,除可降低事故發生機率及嚴重性外,均速之道路環境更可增加交通順暢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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