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嗆臺灣司改刻不容緩 陸生共諜周泓旭判刑定讞
我國首起陸生共諜案被告周泓旭,一二審均將他判刑1年2月,他甚至在出庭前還嗆「臺灣司法改革刻不容緩。」「因爲不敢公開審判我的案件。」全案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將他判刑定讞。
臺北地檢署2017年3月初掌握情資,發現來自大陸遼寧地區,現年29歲的大陸來臺學生周泓旭,疑似在臺灣發展共諜組織。由於他當時已經向國內多個公家機關、公立學校,刺探公務機密,另外也透過管道,與我國中央部會的某官員接頭,甚至藉機收買對方,刺探機密,檢調發動搜索並將他逮捕。
一二審法院均認定他犯下《國家安全法》中的「意圖刺探機密或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將他判刑1年2月。其中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他被提訊出庭,面對鏡頭,首度公開發聲,「臺灣司法改革刻不容緩。」「因爲不敢公開審判我的案件。」但高院仍維持秘密審理程序。但高院仍將他判刑1年2月。
而他二審遭判刑後,還押前還對記者說:「我希望,A男(檢方起訴指稱周泓旭在臺接觸的中央部會官員)在享受陷害我的榮華富貴之後,還能夠睡得着。」而對於檢方說他侮辱公署,週迴說:「我都有證據講,他都不給我證據講。」
周泓旭二審判刑後,因判刑已經超過羈押時間,他在去年5月8日獲得交保,當時他強調,一定會爲自己爭取清白。至於全案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14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