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職棒假球案 球星吳俊賢開5槍潑漆恐嚇判3年8月
曾涉職棒假球案球星吳俊賢,對民宅開5槍還潑漆恐嚇,遭判3年8月。(中時資料庫)
1996年涉及「黑鷹事件」集體打假球簽賭案的吳俊賢,今年初因與陳姓男子有糾紛,他竟持改造手槍朝陳的住處鐵卷門連開5槍示威,臺北地方法院依非法持有手槍罪判刑3年8月,恐嚇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吳男因自己認爲陳男積欠其款項不還,今年2月22日凌晨2點多,他開車到陳住所前,持槍向陳的住處之大門射擊5發子彈,即徒步離開現場,並撥打110報案自稱將前往北市警察局文林派出所自首。
臺北地院審酌吳男正值壯年,無視政府嚴格管制槍彈之政策,漠視法律禁令,持有本案槍彈,對社會治安具有負面影響,但考量他自行投案,坦承所有犯行,依非法持有手槍罪判刑3年8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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