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玟學護愛賴品妤!批徐耀昌挪用消防局的救災指揮車

▲曾玟學、賴品妤。(圖/ETtoday資料照、翻攝賴品妤IG)

記者黃巈禾/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今年申報花163萬買Toyota,被酸剛上任就買新車。對此,苗栗縣議員曾玟學出面護愛表示,說到Toyota的豪華車種,最爲人所知便是要價270萬起、總裁級的奢華旗艦MPV「Toyota Alphard」,同時這也是苗栗縣長徐耀昌公務款式,這臺公務車引發不少爭議,相信苗栗人記憶猶新,藉此幫大家複習一下。

曾玟學在臉書指出,行政首長有配給公務車是合情合理,但徐耀昌4年換4臺公務車就有點多了,其中這臺暗紅色的「Toyota Alphard」更是爭議重重,該車本是消防局改裝爲專供消防救災勤務使用的救災指揮車,採購後向財政部賦稅署申請免徵貨物稅,但消防局卻在取得牌照後,立即拆除警報器與消防識別,挪爲縣長的公務座車

曾玟學提到,苗縣府後來遭財政部稅賦署開罰補徵貨物稅40萬4884元及1倍罰鍰共80萬餘元,縣府消防局認爲縣長是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配賦地方首長救災指揮車做爲交通工具屬合理範圍,故不服開罰提起行政訴訟,後來遭判敗訴,法院直接認證其爲挪用。

▲曾玟學指徐耀昌挪用消防局的救災指揮車。(圖/翻攝自Facebook/曾玟學)

曾玟學提及,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採信稅賦署提具的資料,調出ETC電子收費系統打臉,指出該車從2016年4月1日借調日至同年10月20日期間,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使用ETC電子收費系統共2451次,於苗栗縣轄區交易次數935次,轄區外其他地區1516次,可見該車輛經常性行駛國道高速公路至其他縣市,與專供公共安全目的使用的車輛要件不符,變相成爲縣長公務車,認定稅賦署開罰有理

曾玟學說道,這是2016年就發生的事,2018年他作爲候選人時也寫文批評過,2019年在議會中議員宋國鼎陳光軒也質詢過,但到了2020年的現在,還是可以在每次大大小小的行程中看到縣長搭這臺救災指揮車,好像用縣庫繳完那80餘萬的罰款後就沒事了。

曾玟學還說,其實苗栗縣幅員如此廣大,縣長又公務繁忙,要坐比較舒適的車也合理,看是要坐自己買的車還是在合理編制下的縣長配車,什麼型號不會有人有意見,但挪用消防局的救災指揮車,這問題就大了,這個議題在議會內大家會持續追蹤,看消防局是會認錯改進,還是一路裝死到2022徐耀昌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