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詐騙!7旬翁淪提款車手「又被黑吃黑」 下場曝光

7旬胡姓老翁雖曾遭詐騙,仍將妻子柯女郵局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並擔任提款車手,朱男負責把風收款竟黑吃黑,將受害人匯款35萬元花光光,事後胡姓夫妻、朱男各以9萬、26萬元與受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法院審酌後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判6月至1年2月不等徒刑。(葉靜美攝)

7旬胡姓老翁雖曾遭詐騙,仍將妻子柯女郵局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並聽從詐騙集團指示提領受害人匯款35萬元,交給朱男,沒想到負責把風收款的朱男竟黑吃黑,將35萬元花光光,事後胡姓夫妻、朱男雖各以9萬、26萬元與受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法院審酌後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判6月至1年2月不等徒刑。

起訴書中指出,胡男、柯女爲夫妻關係,且胡曾遭詐騙集團以人頭帳戶詐騙,明知如將銀行帳戶提供不詳之人使用,極有可能遭他人利用作爲詐欺犯罪轉帳匯款的工具,仍將柯女所有郵政帳戶提供予詐騙集團真實姓名不詳之成員。

詐騙集團成員在2021年6月中旬起,以通訊軟體LINE向受害人佯稱,先匯款投資穩賺不賠,受害人因而在同年7月間匯款35萬元至柯女帳戶內。胡男、朱男則在詐騙集團成員指示下,由胡男提領35萬元贓款,並交給躲藏在郵局外70公尺遠的對街等侯把風接應的朱男。

朱男在偵訊時先辯稱,胡男出該郵局外,向他說沒領到錢,他就空手離開,沒拿到35萬元,在與胡男對質後,才坦承,錢被他拿去花掉了,希望判輕一點,因爲他已經與受害人和解,賠償26萬元。

法院審酌後判朱男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2年,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9萬元。胡男已與被害人以9萬元達成調解,柯、胡2人已共同賠償告訴人完畢,胡男、柯女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柯女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