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害保母無法工作需退費 怒告施工單位判決出爐

高雄一名保母許女不滿施工單位制造噪音導致她無法照顧小孩,得向家長請假。橋頭地院審理後判包商得賠償許女2萬1456元。(本報資料照片)

在高雄擔任保母的許姓女子因爲隔壁施工單位施工帶來噪音,此導致她照顧4個小孩無法工作,得向家長請假9天,還得退費給家長,保母要求施工單位賠償。橋院審理後,判施工單位葉姓包商得賠償保母2萬1456元。可上訴。

簡易判決指出,保母許女主張於去年2月因爲鄰居的施工單位做拆除工程,導致4個小孩經常因噪音問題哭鬧,因此她向家長請假9天,還得退費給家長共1萬7900元。許女共損失2萬1456元,要求承包商賠償金錢。

承包商則迴應,許女應該向業主申請賠償,而非向工人求償,且承包商也有按照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結果改善。

法院調查後認爲,經里長作證,承包商做的拆除工程屬實,且於今年2月16日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派人到場測量,且限期4天內改善。衡量此情形,除非難以忍受噪音,否則保母不會輕易向家長請假,導致收入減少,影響其生活,因此判處承包商得賠償保母。